德州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事立案标准如下:
1. 数量较大的情况: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数量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数量巨大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数量巨大的情况: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数量巨大的,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量特别巨大的情况:
-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数量特别巨大的,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对于特定情况下的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即使所涉林木数量未达到“数量巨大”的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应认定为“情节严重”,如:
- 伪造、涂改或者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森林、林木、林地权属证书,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育林基金等缴费收据以及其他国家机关批准的林业证件构成犯罪的。
- 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构成犯罪的。
-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 惯犯、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