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有没有义务赡养继父母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成年子女对于生活无着且无赡养来源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变化而终止。因此,即使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是继父与继女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的赡养义务仍然存在。
参考法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继子女的赡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成年子女对于生活无着且无赡养来源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能以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为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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