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通事故赔偿不再区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和三十六条的规定,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此外,山西省统计局也发布了关于2023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据,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2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286元。这一数据表明,山西省的居民收入已经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而是统一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来计算。
因此,在山西进行交通事故赔偿时,不再区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而是统一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