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厅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山西省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的融合发展。以下是关于山西文化厅的基本信息: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旅游和文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拟订并组织实施山西省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的融合发展。
3. 组织推进山西省重大文化、旅游项目,指导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4. 管理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
5. 指导山西省艺术创作和艺术发展,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协调发展。
6. 负责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 管理山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文化艺术、文物、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行政执法。
8. 负责山西省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协调、处理文物保护与考古的日常工作。
9. 指导山西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组织建设,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10. 负责全省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内设机构:
山西省文化厅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文物处、博物馆处等多个内设机构,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职能。
人员编制与领导:
截至2022年,山西省文化厅机关行政编制为69名。厅党组书记、厅长为张健,副厅长为王琳、陈少波、赵丽泽、张健君、金湘军。此外,还设有多个处室的正处级领导职位。
如需更多信息,可访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或查阅相关新闻报道获取醉新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