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诉讼离婚男方同意能判离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即使男方同意离婚,法院仍然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征得男方同意而直接判决离婚,比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因此,具体能否判决离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第二次离婚诉讼男方不到庭可以判离吗
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如果男方不到庭,法院仍然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如果法院认为离婚案件已查清,根据被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的证据,能够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可以判决离婚。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第一次离婚诉讼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第二次离婚诉讼时需要经过六个月才能提起。这体现了法律对于离婚诉讼的审慎态度,旨在给予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和重修旧好的机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