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离婚后,无论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解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如果子女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醉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因此如果您想让孩子在离婚后继续和您生活,需要向法院证明您比对方更适合抚养孩子,并且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具体的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法院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