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您可以考虑两种方式解决感情不和的问题。
首先,您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来解决矛盾。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后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如果调解无效,您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进一步规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此外,如果您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将会对您的离婚申请起到积极的作用。
醉后,在离婚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您认为配偶在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配偶赔偿损失。但是需要注意到,在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过程中,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中无过错方所占份额可以高于过错方。
综上所述,您可以通过调解或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感情不和的问题。在处理过程中,请确保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