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咨询情况,如果您的妻子想离婚并且希望抚养两岁半的孩子,她可以向法院提出抚养权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协议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解决。
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您和您的妻子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商量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请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及抚养权诉讼。
在起诉过程中,您需要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工作情况、工资情况、孩子的成长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作出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