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出资购买的车子,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该车辆仅赠与给女方个人,那么该车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婚前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父母并没有明确表示该车辆仅赠与给女方个人,那么该车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否则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具体判断该车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考虑父母是否明确表示该车辆仅赠与给女方个人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