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有共同的义务和权利。如果一方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这被视为违法行为,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若因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外,若一方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也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建议您尽快与您的配偶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无法挽回婚姻,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同时,请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受到进一步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