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还有视同工伤的情形,例如: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 列入全国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国家机关中初次就业的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公负伤的。
5.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 退休后患有职业病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法条内容可以得知,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 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内部先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进行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 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请注意,具体情形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相关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