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附期限吗
是的,合同可以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称为附期限的合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称为附终期的合同。该期限到来后,合同就会失效。
在附期限合同中,所附期限必须具有确定性,即能够明确地确定期限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同时,期限的到来应当是必然的,如果期限未到,则合同不生效;期限已到,则合同失效。
此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附期限的,应当明确约定期限的起止日期。如果约定的期限与实际不符,那么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附期限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
1. 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2. 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
3. 期限发生后,当事人就可以行使权利。
4.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期限,必须是将来可能发生的,确定能够实现的,否则,该期限条款无效。
5. 附期限合同的附期限期限,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不能由单方当事人指定。
请注意,附期限合同虽然可以附期限,但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必须等到期限届至时,合同才能生效;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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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可以附属协议吗
是的,合同可以附属协议。附属协议是指主合同之外的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的细化和补充,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因此,在主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达成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未尽事宜的处理方式和责任承担等,该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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