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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管辖范围该如何确定(劳动仲裁管辖权有哪些规定)

2025-01-01 00:20:10编辑:臻房小云分类:抖音百科 浏览量(

劳动仲裁管辖范围该如何确定

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确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地域管辖原则: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本市,但劳动合同履行地在本地,那么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 级别管辖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在级别上,一般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只管辖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而较大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

3. 私法管辖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劳动合同中的协议,也可以受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本辖区的劳动争议。

参考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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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管辖范围该如何确定(劳动仲裁管辖权有哪些规定)

劳动仲裁管辖权有哪些规定

劳动仲裁管辖权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和受理

-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地域管辖

- 劳动争议仲裁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4. 劳动争议仲裁的级别管辖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争议案件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管辖。

5. 劳动争议仲裁的协议管辖

- 劳动者申请仲裁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份留在劳动者手中。

-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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