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该罪行,司法解释作出了详细规定。
1. 主体: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 客观方面: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4. 客体:泄露的国家秘密。
量刑规定:
* 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对于特定情形,即使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如:
* 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的。
* 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 两次以上或者对多人以上进行泄露的。
* 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泄露的。
*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 违反保密约定的。
*明知或应知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国家秘密,仍使用或披露的。
单位犯罪责任:
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若该单位为犯罪主体,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若这些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暗中接受回扣或手续费,也将按照受贿行为处理,并依照相同的规定进行处罚。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6日)明确了具体的情节严重情形:
- 造成国家秘密泄露,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造成国家秘密泄露,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 惯犯或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有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从重处罚的。

故意泄露应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立案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立案标准主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及造成的后果来判定。以下是具体的立案情形:
1. 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 4年内3人以上进行故意泄露且情节严重,或对3人以上进行故意泄露且一年内又泄露的。
2. 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 3年内2人以上进行故意泄露且情节严重,或对2人以上进行故意泄露且一年内又泄露的。
3. 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造成一般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尚未构成严重后果的。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关于审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6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一次泄露国家秘密二项以上的;
- 向多人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
- 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国家秘密的;
- 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 造成经济或者其它严重损失的;
- 严重后果的;
-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