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六级停工留薪期是多久
工伤伤残六级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为18个月,但根据具体情况,可能有所变化。在这段时间内,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具体长度取决于工伤职工的伤情和治疗过程。具体来说:
1. 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享有工伤医疗待遇。
2. 五至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此外,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需更详细的信息,建议直接查阅《工伤保险条例》或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工伤六级继续上班,伤残金什么时候才能办
工伤六级的伤残津贴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保,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为六级伤残时可以申请领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醉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因此,工伤六级的伤残津贴是在被鉴定为六级伤残,且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并且单位已经为其缴纳社保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领取。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支付伤残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你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