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刑罚是多少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刑罚根据具体犯罪事实和情节轻重进行量刑。一般情况下,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若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行政部门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招收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情节严重,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八十五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按每招收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
(一)未按照国家规定安排童工就业的;
(二)低于国家规定的儿童福利标准支付童工工资的;
(三)向童工收取押金、保证金的;
(四)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的;
(五)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雇用童工怎么处罚
雇用童工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1.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
-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 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2.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 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十六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
- 由文化、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 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生产劳动的:
- 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此外,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租借许可证、批准文件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则吊销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或者吊销职业资格证书。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3.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4.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