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用返还彩礼吗抚养费怎么判决
关于离婚是否需要返还彩礼以及抚养费的判决,我们可以参考《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相关规定。
首先,针对彩礼返还的问题,《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时,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然而,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且彩礼给付并未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人民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接下来,关于抚养费的判决,《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有明确规定:
1. 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2. 如果父母双方已经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协议达成一致,那么法院通常会尊重双方的意愿,按照协议来判决。
3. 如果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则会依据上述因素来判决抚养费的数额。
此外,如果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另一方又有能力抚养子女,那么子女的抚养费应由其负担。
醉后,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解释和应用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案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律师。

离婚用不用退还彩礼
离婚是否需要退还彩礼,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已经共同生活,并且彩礼的给付没有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一般情况下不需要退还彩礼。但是,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那么可能需要退还彩礼。
此外,还需要注意彩礼是否具有赠与性质。如果彩礼是作为嫁妆或者陪嫁物品赠与给女方的,那么一般视为女方个人财产,不需要退还。但是,如果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给对方的,那么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况下,可能需要退还彩礼。
总之,在离婚时是否需要退还彩礼,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