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刑罚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来说,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刑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情节严重: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并且情节严重时,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情节特别严重:在同样的违法行为背景下,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该条款还明确指出,如果这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有前述罪行,将从重处罚。
参考法条内容如下: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一)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
- (二)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
- (三)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侦破线索的;
- (四)有其他协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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