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判断是否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 主体: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2. 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3. 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4. 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有组织的教学、科研的活动。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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