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父母离婚,他们仍然对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因此,孩子父母离婚后,孩子仍然需要监护人的照顾。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所以,即使父母离婚,他们也需要在法律上履行监护人的职责,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