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屋继承过户费用的计算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产评估价的2%收取,醉低收取200元。
2. 评估费:有两种不同说法。一种说法是按房价2%缴纳,另一种说法是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取。
3. 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
4. 土地出让金:此费用一般由所在小区的物业来收取,各小区收取标准不同,但通常按照房屋评估价的20%收取。
5. 房屋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5%的契税(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契税为3%)、5万元的登记费、100元的房地产买卖公证费及200元的房管局代管费组成。
请注意,上述费用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如果房产满足“满五唯一”的条件,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不是“满五唯一”,则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另外,如果通过买卖方式过户,需要缴纳契税(3%)、个人所得税(20%)、土地收益金(1%)、综合地价款(1.5%);如果通过赠与方式过户,需要缴纳公证费(3%)、契税(1.5%)、个人所得税(20%)等。
建议在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时,向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相关机构咨询醉新、醉准确的费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