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需要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并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来处理。通常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的补偿。
1. 拆迁补偿的方式:货币补偿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安置房面积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
2. 拆迁补偿中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
(1)由于拆迁补偿的是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因此,补偿的对象也应该是被拆迁人。
(2)拆迁补偿款一般是在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持有拆迁协议的前提下领取的。如果被拆迁人无法亲自领取,应当由他人代领。
(3)支付拆迁补偿款的标准,按照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3. 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方式: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拆迁补偿款一般归特殊困难方所有,或者由双方协商分配。
(2)对于仅有一方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如果被拆迁人且未结婚或者结婚后离婚,该房屋拆迁补偿款一般归被拆迁人所有。
(3)对于双方均不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拆迁补偿款一般按照补偿方案进行分配。
此外,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在离婚时,如果一方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房屋的性质和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1. 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该房屋拆迁补偿款原则上归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
2. 如果房屋是夫妻双方婚后所得的共有财产,那么该房屋拆迁补偿款应当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可以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参考法条包括《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0条和《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9条。总之,在离婚时,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割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