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没有权利撬车位锁。车位锁是业主为了保护自己的车位不被他人占用而安装的,其所有权属于业主本人。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撬开车位锁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因此,物业公司无权撬开车位锁,而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如通知业主或召开业主大会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