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其中一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并要求离婚,必须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这并不意味着提出离婚的一方需要赔偿。
然而,如果一方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的一方,即使其主动提出离婚,无过错方也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此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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