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起诉的流程如下:
1. 起诉阶段:
- 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及副本,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
- 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互相答辩。
-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离婚。
- 判决宣告时需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 当庭宣判的离婚案件,除当庭宣判外,须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2. 证据收集:
- 证明家暴事实的证据:医疗记录、警方报告、伤情鉴定、证人证言等。
-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有效证件。
- 经济状况证明,如工资单、财产证明等。
- 子女情况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3. 法院审理:
- 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
- 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互相答辩。
-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离婚。
- 判决宣告时需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 当庭宣判的离婚案件,除当庭宣判外,须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4. 判决阶段:
- 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及结果作出判决。
- 判决宣告时需公开进行,但是否当庭宣判则视法庭审理情况及结果而定。
- 当庭宣判的离婚案件,除当庭宣判外,须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5. 上诉阶段:
-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 上诉法院接到上诉状后,开始诉讼程序。
- 上诉法院需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 上诉法院在二审判决宣告前,可以调解或者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6. 执行阶段:
- 判决生效后,如当事人不按判决履行义务,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 法院接到申请后,开始执行程序。
- 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依法查询并执行当事人名下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咨询专业律师,以得到更为准确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