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分割财产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均等分割原则: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已经达成协议,一般会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如果父母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尚未达成协议,则需要依据醉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此外,离婚时,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 优先考虑子女抚养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有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会优先考虑子女的抚养权和女方的利益。
4. 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具体来说,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流程如下:
1. 起诉阶段: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及副本,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
2. 审理阶段:法院接到起诉后,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3. 判决阶段:庭审结束后,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在分割财产时,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中无过错方可以多分,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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