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刑事责任追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基本情形下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特定情形下的刑事责任:
- 暴力犯罪后的侵入: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进入特定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实施侵入: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三款,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多次侵入或对多人实施侵入:若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多次发生,或对多人实施侵入,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四款,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时的刑事责任:若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有非法侵入住宅罪,将从重处罚。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款: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三款: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