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根据什么标准追诉暴力取证罪
公安机关追诉暴力取证罪的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1. 暴力行为的严重程度: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追取证人证言的,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追取证人证言的,应当立案追诉。
2. 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追取证人证言的: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追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 暴力追取证人证言的:暴力追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 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造成冤、假、错、漏、严重损害公民人身权利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安国家合法暴力机关
公安国家合法暴力机关是指国家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等机关的法定职权,用于打击、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门力量。在中国,这些机关包括:
1.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职责。
2. 国家安全机关:负责维护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和人民利益,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3. 监狱:负责对犯罪分子进行关押、教育改造,以消除其社会危险性,维护社会治安。
这些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