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犯罪的刑事刑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侵犯兵役管理活动和制度:若雇主违反兵役管理活动和制度,比如非法招录逃离部队的军人,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阻碍兵役管理活动和制度执行:在同样的违法行为背景下,若雇主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兵役管理活动和制度的执行,如阻止被招录的军人及时归队,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制裁。
3. 明知或应知而使用:如果雇主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予以使用,比如让他们从事特定的工作或服务,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
此外,对于特定情形下的“雇主”,法律亦有明确规定。例如,若雇主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若犯有前述罪行,将依照相同的规定进行处罚,并依照相同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同时,若这些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暗中接受回扣或手续费,也将按照受贿行为处理,并依照相同的规定进行处罚。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 雇佣军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同上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军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