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精神病人作为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则可以准予离婚。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法律手段解除婚姻关系,和精神病患者在离婚后,其监护人需要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照顾其生活和治疗疾病等。
因此,妻子有精神疾病并不影响其起诉离婚的权利。但是,在离婚诉讼中,需要经过法院的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可以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