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小产权房买卖纠纷的起诉程序如下:
1. 当事人提起诉讼:首先,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 提交相关材料:在起诉状中,需要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双方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信息)、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以及因履行部分合同而遭受的损失等。
3. 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4. 交费:当事人需要根据法院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5. 开庭审理: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按时出庭。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质询、辩论,并出示证据。
6. 判决:经过审理,如果法院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那么会依法作出判决。
7. 执行:判决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小产权房买卖纠纷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如房屋产权归属、土地使用权问题等,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