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判罚主要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判定。具体判罚如下:
1. 基本情形: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单位犯罪:若为单位犯罪,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