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呼伦贝尔市发生轻微交通肇事,当事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提起诉讼:
1. 协商解决:首先,当事人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包括赔偿范围、方式等。如果协商成功,醉好形成书面协议,以便日后维权。
2. 报警:若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报警电话:122。警方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划分。
3. 提起诉讼:协商不成的,或者任何一方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交警的责任认定书、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在提起诉讼时,可以选择以下法院:
* 事故发生地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案件一般由事故发生地的法院管辖。
* 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 侵权行为地法院:如果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不一致,也可以由侵权行为地的法院管辖。
此外,如果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一方对对方不赔钱,可以单独起诉,不需要等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同时,如果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一方是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那么可以将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代位向对方及保险公司索赔。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