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前房产增纸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因此,如果婚前房产增纸部分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不应该被分配。
然而,如果婚前房产的增纸部分是由于夫妻双方共同劳动、touzi、共同管理等因素导致的,那么这部分财产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平等分割。
此外,如果婚前房产是由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赠与给子女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在离婚时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需要进行分割。
总之,在离婚时,婚前房产增纸部分的归属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