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取保候审是指什么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特点是:1. 取保候审的醉长期限为十二个月。2.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3.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因故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应当向执行机关申请批准,执行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4.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干扰证人作证。5. 被取保候审人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总之,取保候审是一种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可以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配合调查和审判,减少社会危险性。
森林公安办案期限规定
森林公安办案期限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以下是相关规定的要点:
###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1. 一般期限: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2. 特殊情况延长: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3. 治安拘留时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 一般期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年内办结;案情重大、复杂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
2. 特别重大案件延长: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3. 法律手续:公安机关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
此外,如果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期间,不能超过法定羁押期限。如果案件情况复杂或者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羁押期限可以延长至十二个月。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般性的规定,具体案件的办理期限可能会因案件性质、复杂程度以及地方公安机关的具体做法而有所不同。如有疑问或需要专业法律意见,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