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供养亲属的范围: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是指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亲属:(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 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标准: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 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4. 停止享受抚恤金的情形:(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
此外,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八条,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查阅相关法律规定。

工亡供养亲属待遇
工亡供养亲属待遇主要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补助金是用于处理死者后事的费用。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补助金是在职工死亡之后,对其直系亲属进行的相应赔偿。
请注意,这些待遇的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信息。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亡待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则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