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双方需互负债务:这是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前提条件。在合同中,双方所承担的债务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它们应当相互抵消。
2. 双方债务均已到期:为了使双方都能行使抗辩权,债务必须都已经到了履行期。如果债务没有到期,那么一方无权要求对方履行。
3. 未履行方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一方没有履行能力,另一方不能强行要求其履行合同。这一点主要是为了保护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
4. 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义务:对待给付义务指的是双方互相向对方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如果双方存在这种义务,那么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上四点,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在相互之间存在对待给付义务的双方之间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