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另有约定,一般为夫妻共同所有。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婚前财产、遗产或赠与等,这些情况下的财产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即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以一方的名义按揭购买的房屋,如果这套房屋是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出资方想要保留对该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在离婚时,这套房屋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都同意将该房屋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解决。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能够证明该房屋的出资是由双方共同承担的,那么在离婚时,这套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前,双方应该尽可能地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总之,对于这种情况,具体的认定和处理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具体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得更加准确和全面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