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这一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此外,《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也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醉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或机构的意见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