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没有履行,原合同还有效吗
和解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当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另一方仍然可以根据原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那么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意味着,即使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如果一方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仍然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在和解协议没有履行的情况下,原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并且可以继续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和解协议未完全履行的可以恢复原判决吗
和解协议未完全履行的,一般不可以恢复原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也就是说,法院不能直接根据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内容出具判决书。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应依据和解协议内容制作执行通知书,发送给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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