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方式
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直接送达:这是醉基本的送达方式,交警部门可以直接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到当事人手中。
2. 邮寄送达:如果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交警部门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到当事人的住址或者所在单位。
3. 短信、微信送达:在现代社会,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交警部门也可以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将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告知当事人。
4. 公告送达: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送达,交警部门可以在当地的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告知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5. 电子邮件送达:在一些地区,交警部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发送给当事人。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交警部门都需要确保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送达程序合法、有效,并且要保留好相关的送达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的纠纷处理。同时,当事人也应当注意查收和保存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交警事故认定书要带什么手续
办理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带的手续包括:
1.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 被保险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3. 保险公司出具的索赔通知书。
4. 交通事故认定书。
5. 其他有关证明和证据材料。
如果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可以到车管所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 前往车管所柜台,告知工作人员需要补办事故认定书的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说明原因)。
2. 提交身份证、驾驶证、交强险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等复印件。
3. 提交一张一寸照片。
4. 提交车辆登记证。
5. 提交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
6. 提交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
7. 提交交通事故现场照片。
8. 缴纳相关费用后,等待新的事故认定书制作完成。
请注意,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可能会影响保险理赔,因此需要及时补办。
此外,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