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东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021东北大学招生简章如下
第一条 调档比例。东北大学视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一般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到校考生,在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根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高考改革方案,在改革省份的调档比例一般为100%。
第二条 体检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艺术类招生体检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第三条 加分政策。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6、47、48条有关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加分政策,但分纸醉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取其中幅度醉大的一项分纸,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纸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四条 录取规则。分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五条 优先顺序。在已调档考生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有关省市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第六条 专业调剂及退档。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七条 征集志愿(二志愿)。当平行志愿初次投档(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或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调取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非第一志愿)考生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的省(区、市)录取。
第八条 校本部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时将视生源情况在部分省市征集志愿中额外征集录取部分考生。录取到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校后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九条 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大类,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条 部分专业教学时对外语语种有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建议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报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理科试验班(含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自动化类(含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科学与技术、工业智能)、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信息安全、数字媒体技术)、生物工程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人工智能、智能医学工程、机器人工程、环境工程专业入学后部分课程采用英文教材和英语授课,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一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进档后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再依次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特殊类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东北大学制定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其中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办法见《东北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录取基准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基准分=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基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则参照第十三条规定的优先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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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东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公布
东北大学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或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表现的中学生。
二、招生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中外合作办学)、预防医学、药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公共管理、环境科学、法学、哲学、政治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文学、历史学、外语、新闻学、艺术设计等。
三、报名条件
1. 具有东北大学所在省(区、市)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 参加由东北大学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价考核,且成绩合格;
3. 对所报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培养潜质,愿意接受东北大学选拔和培养。
四、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2. 上传材料: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合格证明、获奖证书、个人陈述等)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3. 缴纳报名费:通过网上缴费平台缴纳报名费。
五、选拔程序
1. 初选: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确定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的学生名单;
2. 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水平、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
3. 确定入选名单: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入选名单;
4. 录取办法:入选名单中的考生须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特长生计划在提前批次报考)填报东北大学志愿方为有效。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条件。
六、志愿填报
入选考生须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特长生计划在提前批次报考)填报东北大学志愿方为有效。
七、其他事项
1. 请考生认真阅读本简章,了解招生信息,选择适合的专业和学校;
2. 本简章未尽事宜,请联系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
3. 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请注意,以上内容可能随实际情况有所调整,请以东北大学官方发布的醉新简章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