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能减免么
子女抚养费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减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如果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 由于特殊情况,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2. 子女残疾的;
3. 子女长期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另一方能够负担的;
4.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其负担全部抚养费,但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另外,关于抚养费的调整,《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所以,当子女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抚养费时,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调整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裁决。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减少吗
孩子的抚养费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减少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如果情况发生变化,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减少或者免除抚养费。如果孩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者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 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 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
3.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并且,如果孩子的实际需求超过了父母的负担能力,或者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父母是有权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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