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年筹议海防折
今日奏请海防事宜,旨在加强沿海防务,以应对外患。沿海之地,乃国家门户,若不严加防范,恐有敌患乘虚而入。建议增兵设防,购置战舰,以壮声势;同时,加强沿海巡逻,提高警觉性。此外,还应联络沿海各府,共同商议防卫之策,形成合力。海防之策,关乎国家安危,不可掉以轻心。臣等深知责任重大,定当竭尽全力,为保家园平安无虞而努力。望皇上圣裁,赐予支持,以成此事。

筹议海防折出现在哪一条约签订后
筹议海防折出现在《辛丑条约》签订后。1901年9月7日,清政府与列强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该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其中第六款规定,严禁中国人民参加反帝活动,表明清政府已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在此背景下,清政府开始筹议海防,以加强海防建设,抵御列强的侵略。

1867年筹议海防折
《1867年筹议海防折》是清朝政府在1867年讨论海防建设的一份重要奏折。该折由左宗棠、沈葆桢等人提出,旨在加强清朝的海防建设,以应对外来威胁。
在折子中,左宗棠、沈葆桢等人强调了海防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认为“海上画地为牢,舟师无所施展”,因此建议加强海防建设,提高军事实力。他们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1. 建立海军基地和舰队:在重要的港口和岛屿建立海军基地和舰队,加强海军的作战能力。
2. 加强海岸防御工事:修建海岸防御工事,如炮台、堡垒等,以保护港口和沿海地区免受外来威胁。
3. 加强海防情报收集:建立海防情报收集机构,加强对外部威胁的情报收集和分析能力。
4. 加强军事训练和人才培养:加强军事训练和人才培养,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和素质。
此外,他们还建议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应对海上威胁。左宗棠等人认为,“以中国之力,不能独抗,则尚和诸国共御之”,即可以与外国合作共同应对外来威胁。
这份奏折引起了清朝政府的重视,被提交给皇帝进行审议。虽然当时清朝政府内部对于海防建设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但这份奏折为后来的海防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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