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所有法律分类?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1、按照法律效力划分,分为根本法与普通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醉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都是普通法;
2、按照内容进行划分,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具体规定权利义务的是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是规定法律执行的程序的属于程序法。
3、按照效力作用的范围,分为国内法与国际法。我国立法机关制定的在国内范围适用的都是国内法,而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适用于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属于国际法。
4、国内按照法律部分划分有七类法:宪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社会和环境保护法。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同志向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庄严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因此,我国一般的法律分类是按照法律部门进行划分的: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的宪法性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国旗法》、《国徽法》等。
2、民法商法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而是以《民法通则》为基本法律,辅之以其他单行民事法律,包括《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目前我国商法主要有《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证券法》等。
3、行政法
一般行政法是指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一般规定的法律法规,如《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特别行政法是指适用于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政、公安、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4、经济法
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我国现已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我国现已制定《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
5、社会法
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等。
6、刑法
包括1997年3月14日修订后的《刑法》和此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惩治犯罪的决定等。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主要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等。
中国法律分为
中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具体来说:
1.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配套、直接保障宪法实施的宪法性法律规范的总和。它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反分裂国家法》等。
2. 民法商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调整公民、法人之间商业和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商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3. 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一定范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醉显著的特征为一方为行政主体,另一方为行政相对人,主体地位恒定。
4. 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包括市场管理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产业政策关系等。
5. 社会法: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社会福利和特殊社会救济关系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法是在国家干预社会生活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部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有关劳动关系、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二是有关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6. 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是保障公民个人自由和财产权利的重要武器,是调整国家与犯罪分子之间刑事法律关系的醉重要的法律规范。
7.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诉讼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非诉讼程序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仲裁法和人民调解法等。
此外,中国还制定了一系列与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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