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提档当天可以领取临时牌照,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1. 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2. 更改发动机号码的;
3. 更改燃料种类、标号的;
4. 因质量有问题更换整车的;
5. 改变机动车使用性质(非营运汽车转为营运汽车,货运机动车转为客运机动车,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
6.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地在暂住地居住的,应当在暂住地提出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你的机动车需要变更颜色、发动机号码或燃料种类等,需要先办理变更登记,并且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核发新行驶证。在办理过程中,你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一般为十五日。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地区车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