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的承担主体主要是公司本身。当公司作为债务人时,其债务由公司自身承担。这意味着,无论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还是由政府、其他组织或个人touzi设立,其债务责任都是由公司来承担的。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也可能涉及到公司的股东或董事。例如,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他们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在公司清算时,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来承担公司的债务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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