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潮(关于张洪潮的基本详情介绍)

张洪江简介
张洪江,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山东莱州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长。
2022年9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洪江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张洪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张洪江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