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本溪市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本溪市依法行政工作,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2. 负责编制和实施本溪市政府法制工作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政府法制工作制度。
3. 负责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4.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计划,依法检查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5. 负责组织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6. 负责办理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的行政复议工作。
7. 负责办理涉及市政府所在地的行政诉讼案件和其他法律事务。
8. 负责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培训工作。
9. 负责与本溪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工作联系。
本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规范的法律、法规的审查,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