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您需要先与您的配偶协商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如果有证据证明您在婚姻期间存在上述行为的,对方可以要求您少分或不分。
关于您提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您和您的配偶都有权参与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确定。如果无法协商,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分割。
醉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的配偶存在重婚、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您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